港澳台事务
HMT AFFAIRS
延边大学在籍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流程
第一步、校内选拔及审批
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联合发布项目的遴选
2.本科生到所属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学籍科领取申请表;研究生在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中下载《延边大学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填写完整。
3.经所在专业、学院签字盖章后,本科生交至教务处学籍科,研究生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室
4.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面试,择优推荐
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联合发布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天)
第二步、向台湾高校递交申请材料办理
《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所需材料如下:
1. 《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表》 (自行在网上下载,繁体填写,正反面打印,并同时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
2. 白底彩色证件照(扫描后以jpg或jpeg格式提交);
3. 彩色身份证正反面(正反两面彩色打印在A4纸上,扫描后以jpg或jpeg电子档案格式提交);
4. 在读证明(到教务处开具纸质版,自行扫描后以jpg格式提交);
5. 各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所有申请材料存入一个以“ 学生姓名.doc ”命名的文件夹,提交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第三步、报省台办办理批件
(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报送)
第四步、选课
由学院根据对方学校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帮助学生制定赴台后的学习计划和拟选修的课程。(制定学习计划书和选课计划书)
第五步、行前教育
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合延边州国家安全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行前培训。
第五步到延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1.国台办批件
2. 邀请函复印件
3. 日程复印件
4. 入台许可证(彩色打印)
5. 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6.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在学证明原件
8. 申请表格(公安局领取填写)
9. 银行卡一张
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必须本人到公安局办理。
第六步、购买机票、赴台学习
1.学生需将往返机票信息报送给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便通知对方接机人员。
2.在台湾高校正式开始参加学习。
第七步、返校
1. 返校后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递交1500字左右的《研学感想》。
2. 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领取台湾高校的成绩单。
3. 填写《成绩转换单》,经学院审核,报送到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4. 教务处或研究生源负责办理学籍恢复工作及学分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