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冬季赴香港地区高校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现遴选2024冬季香港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的在校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香港工作基本政策

2. 成绩优异(学分绩点2.50及以上)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品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留学目的端正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者

3. 医学院2019级-2023级五年制,药学院、护理学院2020级-2023级四年制在校本科生;

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2022-2023级在校研究

4. 交流项目开设课程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考附件);

5. 英语听说能力良好,基本具备听懂英文授课的能力

二、申请材料

1.简历(中文,无固定格式)

2.外语过级证书电子版(非必备材料)

3.成绩单(必备)

三、选拔流程

序号

步骤

负责部门

截止日期

备注

1

申请

学生

116

1.须征得监护人或家长同意,方可进行申请。

2.登录“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综合信息门户)”进入新版信息门户,进入“在校本科生赴港澳台交流审批服务”“在校研究生赴港澳台交流审批服务”请慎重填写申请志愿,申请后无法更改。

3.点击发起申请,填入本人基本信息和项目交流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填完点击下一步办理人医学院本科生选择系统中指定的下一步办理人,其他学院本科生选择专业主任,研究生选择导师并启动申请,并关注审核流程。

2

审核

专业、学院

118

专业应对照通知及附件中申请项目及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学院对专业审核情况进行复审。专业、学院考核学生不符合交流条件的或不适宜派出交流学习的,应审核为不通过。

3

审核

教务处研究生院

111016:30

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在“在校本科生赴港澳台交流审批服务”“在校研究生赴港澳台交流审批服务”中审核。

4

审核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111416:30

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在“在校本科生赴港澳台交流审批服务”“在校研究生赴港澳台交流审批服务中审核。

5

公示并派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

1114-1118

延边大学综合信息门户

四、学校简介、项目开设课程及时间、行程安排、项目费用及其他费用详见附件本次交流的项目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

1. 本次遴选推荐不限名额,最终以项目接收方录取结果为准

2. 本次交流不涉及学籍异动与课程学分转换

3. 本科生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研究生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研究生管理规定(暂行)》

4. 学生在报名前须与监护人就赴参加项目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征得父母同意后方可报名

5. 申请人提交并启动申请后,在审核日可联系相关审核人通过线上审核,随时关注审核动态以免耽误审核,未通过专业、学院审核的学生无法参加材料审核;

6. 如相关工作须调整,变更情况学校将及时通过综合信息门户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六、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朴老师 (外国专家公寓206)

咨询电话:0433-2732497

教务处

联系人:老师

咨询电话:0433-2436392

研究生院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0433-2436552

附件:《2024香港地区冬季交流项目简章本科生

2024年香港地区冬季交流项目简章(研究生)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