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该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一般为学院),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仅做抽审复核,亦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
项目说明: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本“项目制”申报启用在线申报方式,即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执行期内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获批结果实施,不得任意调整选派计划(如留学单位、选派规模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单位须按照新项目的要求重新申报并在公函中予以说明。新项目同样需参加专家评审,如获批,原有项目将立即终止。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项目。
二、选派计划
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可选派10人。
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选拔对象
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
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资助内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报流程:
前期准备
2024年11月7日-30日,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家留学网公布项目选派指南,准备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请参考附件1。
项目申报
2024年12月1日-20日,项目负责人登录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账号注册、申请材料的填写和上传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指南”(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41104/20241104155325_2811.pdf)。
项目审核与上报
2024年12月20日-25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本单位已上传的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及单位公函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说明及时间安排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64)。如有问题,请与国际交流合作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附件:项目申请书模板
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电话:273-4220
电子邮箱:ied@yb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574
电子邮箱:ouyafei7@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