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明治大学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现选拔2025年暑期赴日本明治大学交流学习的学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品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留学目的端正,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意识,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者;
2.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3.日语听说读写能力在N4-N2水平;
4.项目条件及其他详情请见项目官网:https://www.meiji.ac.jp/cip/english/programs/mjlp/jp/summer.html
二、申请材料
1.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注: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字迹工整黑色碳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请阶段填写到学院意见即可。】
2.个人简历(日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
3.学习计划(日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
4.日语等级证书(有证书者优先推荐)
5.成绩单及成绩排名
6.其他证书及奖状(非必备材料)
申请人需于3月7日15:00前提交上述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交流科(外国专家公寓)207室。
三、报名须知
1.本科生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附件2);
2.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面试,如进行面试会另行通知;
3.最终选派结果以日方录取情况为准;
4.根据我校与日本姊妹院校签署的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交换学生项目均免除国外交流院校学费,学生须正常缴纳延边大学学费,个人需承担签证费、交通费、生活费、保险等费用;
5.学生报名前须与监护人就赴日交流学习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报名;
6.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与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做好充分考虑,并征求所在教学单位专业主任、教务负责人和负责学院外事工作的主管领导意见,有必要时需提交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7.珲春校区申请人,需使用EMS(邮政)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延吉校区;
邮寄地址: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交流科
收件人:金老师
*如因个人原因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材料未收到,需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8.申请人在报名阶段禁止通过任何方式私自联系日方高校,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派出资格。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金老师
咨询电话:0433-2732070
附件1.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2.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8]48号)
附件1.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2.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8]48号).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