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秋季学期赴日本姊妹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日本姊妹院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现选拔2025年秋季赴日本姊妹院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品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留学目的端正,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意识,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者;

 2.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3.日语听说能力良好,具备日语听课的能力;

 4.志愿高校须设有与所在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5.院校名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注: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字迹工整黑色碳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请阶段填写到学院意见即可。】

 2.个人简历(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

 3.学习计划(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

 4.日语等级证书(有证书者优先推荐)

 5.成绩单及成绩排名

 6.其他证书及奖状(非必备材料)

 申请人需于3月51500前提交上述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交流科(外国专家公寓)207室。

 三、报名须知

 1.本科生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详见附件3)

 2.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面试,如进行面试会另行通知;

 3.最终选派结果以日方录取情况为准;

 4.根据我校与日本姊妹院校签署的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交换学生项目均免除国外交流院校学费,学生须正常缴纳延边大学学费,个人需承担签证费、交通费、生活费、保险等费用;

 5.学生报名前须与监护人就赴交流学习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报名;

 6.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与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做好充分考虑,并征求所在教学单位专业主任、教务负责人和负责学院外事工作的主管领导意见,有必要时需提交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7.珲春校区申请人,需使用EMS(邮政)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延吉校区;邮寄地址: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交流科收件人:老师

 *如因个人原因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材料未收到,需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8.申请人在报名阶段禁止通过任何方式私自联系方高校,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派出资格。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老师

 咨询电话:0433-2732070


附件1.2025年秋季日本高校一览表

附件2.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3.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8]48号)


 附件1.2025年秋季日本高校一览表.pdf 附件2.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3.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8]48号).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