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秋季学期赴韩国姊妹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第二批)

根据我校与韩国姊妹大学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现选拔2025年秋季赴韩国姊妹大学交流学习的学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留学目的端正,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意识,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者;

2.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3.韩语听说能力良好,具备韩语听课的能力;

4.志愿高校须设有与所在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5.院校名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注: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字迹工整黑色碳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请阶段填写到学院意见即可。】

2.个人简历(韩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一式两份)

3.学习计划(韩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一式两份)

4.韩国语/英语等级证书(有证书者优先推荐,一式两份)

5.成绩单及成绩排名(一式两份)

6.其他证书及奖状复印件(非必备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人需于3月19日17:00提交上述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交流科(外国专家公寓207室)。

三、报名须知

1.本科生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详见附件3)

2.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面试,如进行面试会另行通知;

3.最终选派结果以韩方录取情况为准;

4.根据我校与韩国姊妹院校签署的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交换学生项目均免除国外交流院校学费,学生须正常缴纳延边大学学费,个人需承担签证费、交通费、生活费、保险等费用;

5.学生报名前须与监护人就赴韩交流学习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报名;

6.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与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做好充分考虑,并征求所在学院负责外事工作的主管领导以及专业主任的意见,有必要时需提交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7.珲春校区申请人,需使用EMS(邮政)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延吉校区;邮寄地址: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交流科

收件人:任老师 (如因个人原因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材料未收到,需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8.申请人在报名阶段禁止通过任何方式私自联系韩方高校,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派出资格。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任老师

咨询电话:0433-2732070

 

附件1.2025年秋季韩国高校选派一览表

附件2.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3.《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3日